28岁中国男子猥亵16岁日本女学生,至少10次,被抓狡辩:为学日语!日本法律规定,女子未满18岁都属于未成年人,如果和她们发生性交易,无论女子同意与否,都属于很严重的犯罪行为。
日本的法律对于未成年女孩的界定,年龄上比国内整整大了四岁,这可能是因为,日本一直以来风俗产业很发达,为了更好地保护年轻女子,才规定未满18周岁都属于未成年人。
8月6日,根据观察者网引述日本媒体报道,一位28岁的中国籍男性留学生,在东京和一名16岁的日本女高中生进行性交易,被日本当地警方逮捕。
男子周某某被日本警方指控,在网上长期物色从事“爸爸活”的日本女生,使用金钱等手段和她们进行交易,这些女生基本都来自各学校的就读学生,这些女孩为了获得金钱,给有需求的男子提供有偿服务。
从事这种行为的女孩,有一些是为了买奢侈品包包,或者是购买奢侈品衣服、化妆品,她们经不住金钱的诱惑。
有的是因为父母离婚家庭发生变异,女孩子辍学后不愿回家,她们都集中在东京新宿歌舞伎町的一些高档酒店的门口站街。
有些女子甚至选择在街头流浪,当地的男人以及一些懂行的都知道,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判断是不是从事“爸爸活”的女子。
这些女子觉得这样来钱快,甚至晚上也不用露宿街头,如果被男人选中,可以去酒店免费洗漱睡觉,还可以挣到快钱,她们并不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可耻。
周某某已经在日本留学好几年,对于日本街头从事这些工作的女子,早已经非常清楚,可能是因为寂寞和生理需求,他一直比较热衷找这类女生。
2024年12月,周某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读高中二年级的16岁女生,经过私下聊天,谈好了价格,双方约定见面的地址,并达成性交易实施猥亵行为。
从去年十二月份开始,周某某已经和这位女孩见面10次左右,每次都给女孩报酬15000日元,相当于人民币700元。
周某某被抓获是在今年的四月份,当天他又约好了这位16岁的女高中生在酒店约会,正好赶上日本警察厅突击对新宿附近的歌舞伎町进行突击检查,于是被警方抓了现行。
在接受审讯时,女高中生很快承认自己是从事“爸爸活”的,当警察询问周某某时,他承认自己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还发生了关系,但他辩解说:“我这样做是为了学习日语!”
周某某说自己是研究社会学的,喜欢观察社会上的各类人群,他每周都要去歌歌舞伎町观察,与那些生活不如意从事性交易女孩进行人生探讨,他不承认自己涉黄。
但是,并非周某某不承认就可以,根据日本《儿童买春禁止法》的相关规定,任何与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有偿性行为,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。
接下来,周某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,等待他的是坐牢,然后被遣返,终身不得进入日本,在日本留学的文凭也会被作废。
周某某所犯下的罪行,被日本网民集体辱骂其堕落,他的行为也被视为损害了中国留学生在日本的形象。同样也被国内网友指责。
关键是,都已经被日本警察抓了现场,竟然狡辩是为了学习日语,这样荒唐的解释,估计连他自己都不相信。
既然是去日本留学,就在日本遵纪守法,不要以为用金钱就可以满足自己的非法欲望,却败坏了社会风气,给中国人丢脸,这个确实很可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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